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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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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电缆总厂分厂矿用通信电缆的埋设安全要求

   天津市电缆总厂分厂矿用通信电缆的识别和长度标记电缆外表面有*性识别标记,标记间隔不大于1m,标记内容有:导线直径,线对数量,电缆型号,制造厂厂名代号及制造年份,长度标记以间隔不大于1m标记在外表面上,但与上述标记错开。矿用通信电缆采用全色谱绝缘,铝塑综合护套(即电缆的纵包屏蔽铝带与护套粘结成一体,形成密封护层),具有电气性能优越,施工方便的特点。
  天津市电缆总厂分厂矿用通信电缆的埋设安全要求:
  1、电缆线相互交叉时,高压电缆应在低压电缆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条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穿管保护或用隔板隔开时,zui小允许距离为0.15m。
  2、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,如有隔热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zui小距离分别为0.5m和0.15m。
  3、电缆与铁路或道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应伸出轨道或路面2m以外。
  4、电缆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,应能保证电缆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电缆引入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亦应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
  5、直接埋在地下的电缆与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之间应相距0.1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电缆埋设深度,一般不应小于0.7m,并应埋在冻土层下。
  天津市电缆总厂分厂矿用通信电缆适用于额定电压U0/U 450/750V及以下控制、监视回路及保护线路的连接线,主要用于防电磁波干扰、需要有屏蔽的场所。

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主营天联电缆,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天联电缆,矿用通信电缆MHYVP,矿用通信电缆MHYV,矿用通信电缆MHYVR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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